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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税务局关于启用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税务局印章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税务局关于启用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税务局印章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

全文有效

2018年7月5日

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税务局已于2018年7月5日成立。即日起,启用“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税务局”印章。同时,原“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国家税务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地方税务局”印章停止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税务局印章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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