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黑河市税务局关于派出机构正式挂牌及相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黑河市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18-10-12
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国家税务总局黑河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黑河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黑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国家税务总局黑河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四个派出机构于9月27日正式挂牌,具体承担相应税收征管与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黑河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原黑河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工作职责: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本系统列名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省局部署的“千户集团”企业名册管理、数据补充采集、风险分析和风险应对事项;组织实施本系统列名大企业的风险分析、风险应对等专业化管理和个性化服务工作;开展大企业税收经济分析及国外、省外同类型企业比较分析;指导大企业完善税务风险防控体系;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考核本系统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参与国际税收服务,承担国际税收风险管理工作。
地址:黑河市爱辉区通江路149号
二、国家税务总局黑河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原黑河市国家税务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局)
工作职责:组织落实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车辆购置税的税源管理、纳税评估、日常检查、纳税服务等工作;组织实施车辆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对核定各类车辆最低计税价格提出建议;管理车辆购置税票证。
地址:黑河市爱辉区通江路151号
三、国家税务总局黑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工作职责:负责边境经济合作区、爱辉区、嫩江县、逊克县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违法案件的查处以及查办案件的执行工作(相关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还在进行中)。
地址:黑河市爱辉区王肃街96号
四、国家税务总局黑河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工作职责:负责五大连池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黑龙江省沾河国有重点林区、北安市、五大连池市、孙吴县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违法案件的查处以及查办案件的执行工作(相关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还在进行中)。
地址:五大连池市朝阳大街77号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