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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鸡西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4号国家税务总局鸡西市税务局关于废止《鸡西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基本养老保险费专项清理整治的公告》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鸡西市税务局关于废止《鸡西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基本养老保险费专项清理整治的公告》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鸡西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4号

全文有效

2018.10.26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关于文件清理工作的有关要求,《鸡西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基本养老保险费专项清理整治的公告》(鸡西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4号)全文废止。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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