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大兴安岭地区税务局关于成立派出机构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大兴安岭地区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18.9.30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国家税务总局大兴安岭地区税务局派出机构正式成立。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立国家税务总局大兴安岭地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重点税源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局)。负责全区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参与国际税收服务工作。
办公地点: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世纪大道。
电话:0457-2127710
二、成立国家税务总局大兴安岭地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局)。负责全区车辆购置税管理,组织实施车辆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
办公地点:大兴安岭地区行政服务中心。
电话:0457-2751129
三、成立国家税务总局大兴安岭地区税务局稽查局。负责查办督办税收重大违法案件,负责税收违法“黑名单”信息提供及联合惩戒等工作。
办公地点: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世纪大道。
电话:0457-2710555
四、成立国家税务总局大兴安岭地区税务局第一稽查局。负责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松岭区、新林区、呼中区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违法案件查处以及查办案件的执行工作(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还在进行中)。
办公地点: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世纪大道。
电话:0457-2115230
五、成立国家税务总局大兴安岭地区税务局第二稽查局。负责大兴安岭地区漠河市、塔河县、呼玛县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违法案件查处以及查办案件的执行工作(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还在进行中)。
办公地点: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世纪大道(临时)。
电话:0457-2136867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