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法规 > 黑龙江  >  国家税务总局鸡西市税务局 鸡西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通告2021年第1号国家税务总局鸡西市税务局 鸡西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关于取消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批量扣缴”缴费方式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鸡西市税务局 鸡西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通告2021年第1号国家税务总局鸡西市税务局 鸡西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关于取消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批量扣缴”缴费方式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鸡西市税务局 鸡西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关于取消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批量扣缴”缴费方式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鸡西市税务局 鸡西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通告2021年第1号

全文有效

2021.12.7

尊敬的灵活就业养老保险缴费人:

因税务部门养老保险征收系统升级,自2020年起,市区范围内由银行“批量扣缴”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的缴费方式取消,在银行柜台缴费的基础上,增加了“掌上办”缴费方式,缴费人可前往建设银行柜台或关注“黑龙江税务”微信公众号自行缴费。        

凡与建设银行签约“批量扣缴费款协议”的缴费人,请立即确认2020、2021年度的灵活就业养老保险费是否已经缴纳,未缴费人员于2021年12月20日前完成缴费,逾期未缴纳的,视同放弃缴费。已签约尚未缴费人员人名单请见附件。

联系电话:0467-2877021、0467-2870037

特此通告。

附件:通告1附件.doc

国家税务总局鸡西市税务局      鸡西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021年12月7日

附件:
    分享:

    微信

    猜你喜欢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