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县税务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公安县税务局征期错峰申报实施方案》的通知
公安县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19.3.14
各分局:
为确保金三并库后办税平稳有序进行,纳税服务质量不受影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纳税人缴费人错峰办理网上税费申报工作的通知》(鄂税办发〔2019〕11号)安排,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公安县税务局征期错峰申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公安县税务局征期错峰申报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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