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法规 > 湖北  >  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税务局关于废止《宜昌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我市城区砂石资源税代扣代缴管理的公告》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税务局关于废止《宜昌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我市城区砂石资源税代扣代缴管理的公告》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税务局关于废止《宜昌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我市城区砂石资源税代扣代缴管理的公告》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2号

全文有效

2019.6.3

  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减税降费和减政便民决策部署的有关要求,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46号)的规定,现将《宜昌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我市城区砂石资源税代扣代缴管理的公告》(宜昌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1号)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
    分享:

    微信

    猜你喜欢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