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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政发(2013)20号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下放和保留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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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下放和保留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目录的通知

永政发(2013)20号

全文有效

2013.10.15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凤凰园经济开发区,市政府各委局、各直属机构:

按照国家、省里的统一部署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经组织对市政府各部门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集中清理,市人民政府决定,市本级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13项,下放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2项。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下放、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切实加强后续监管。要按照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项目,规范审批流程,创新审批方式,健全行政审批制约监督机制,加强对行政审批权运行的监督。

附件:

1. 市本级保留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目录(13项)

序号

项 目 名 称

实施机关

备 注

1

政府出资的投资项目(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资金申请报告)的审批

市发改委

分级管理

2

社会福利基金资助项目审批

市民政局


3

契税减免审批

市地税局


4

纳税人出售普通标准住宅增值额未超过应扣除项目余额之和20%或者因城市规划自行出售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审批

市地税局


5

公务员录用审批

市人社局


6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审查

市人社局


7

新增客船、危险品船投入运营审批

市交通运输局


8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市国土资源局

分级管理

9

制定和调整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服务价格,管理行政事业性单位、中介组织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依法强制使用或指定配套销售的商品和服务价格

市物价局

分级管理

10

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审批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1

制作、复印国家秘密载体定点单位认定

市保密局


12

房屋初始登记审批(限冷水滩区)

市房产局

市、县(零陵区)分级管理

13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市消防支队


2. 市本级下放的非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项)

序号

项 目 名 称

职权下放
单位

下放后职权
实施单位

1

社会福利企业证书核发

市民政局

县级民政部门

2

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审查

市国土
资源局

县级国土资源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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