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法规 > 辽宁  >  沈地税财[1998]89号沈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铁道部所属单位征免房产税城镇土使用税问题的通知

沈地税财[1998]89号沈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铁道部所属单位征免房产税城镇土使用税问题的通知

09-29 沈地税财[1998]89号 我要评论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铁道部所属单位征免房产税城镇土使用税问题的通知

沈地税财[1998]89号

全文有效

各分局,新民、辽中、法库、康平地税局:

      现将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道部所属单位征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的通知〉》(辽财税字[1997]275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沈地税财[1997]189号文件,一并贯彻执行。

附件:
    分享:

    微信

    小编推荐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