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对营改增纳税申报情况进行督导的通知
全文有效
2016年6月1日
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局内各部门(单位):
为了确保“营改增纳税人如期顺利申报”这一工作目标的顺利完成,并做好营改增税负分析各项准备工作,市局营改增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对各局营改增纳税申报情况进行督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内容
(一)纳税服务方面
1.是否设置营改增业务绿色通道和首次申报专窗;
2.办税服务厅专办业务窗口能否临时办理其他业务;
3.是否根据户数设置相应数量的应急窗口;
4.检查各办公室计算机能否受理不缴税申报业务;是否有网络申报系统出现问题后管理分局组织不缴税的纳税人在各自办公室录入申报表的预案;
5.自助办税窗口是否畅通,是否配备辅导人员,能否在半小时内辅导完成申报;
6.是否根据纳税人的数量配备导税人员;
7.是否组建业务人员营改增辅导团队进驻大厅,团队能否主动询问纳税人办理业务的类型,能否辅导纳税人填写申报表,能否提前对纳税人提交资料的齐全性和准确性先行预审,能否主动接受纳税人的咨询,是否落实首问负责制;
8.是否根据纳税人的数量配备自助办税设备管理人员,能否辅导纳税人领购发票、认证发票和自助申报;
9.是否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延迟上下班,是否准备通勤车辆,在办税服务厅出现拥堵时及时转运纳税人到其他办税服务厅办理;
(二)落实申报预案方面
10.是否预约申报批次、分流申报压力,是否在预定时限前3日通过短信、电话或网报系统提醒试点纳税人申报;
11.是否推广“轻松填”软件,是否逐户发放申报培训、税负分析相关资料;
12.是否编写申报案例和组织申报验证工作;
13.是否制订税负分析样本一般纳税人“人盯户”清册(包括税企双方责任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预约申报时间等),确保样本纳税人准确申报和填写税负分析测算表;
(三)金税三期系统运维方面
14.申报期间系统运维人员与上级部门联系是否畅通,是否建立登记簿,留存好相关资料及纳税人联系方式,待问题解决后,及时为纳税人办理相关业务;
(四)技术保障方面
15.是否按市区四局三台、两县一市三局两台的要求备好备用计算机;
(五)税负分析方面
16.是否每天监控样本企业申报及准确率,是否每天对《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开展逻辑比对,准确率达到100%;
(六)培训方面
17.是否按期完成申报表及税负分析测算表填写税务干部全员培训和业务骨干强化培训(确定具体人员);
18.是否完成试点一般纳税人办税人员现场培训1次、样本企业财务主管人员、办税人员现场培训1次和对原纯营业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办税人员现场培训1次、其他纳税人全部获得培训资料的目标;
19.网络申报系统培训面是否达到100%;
(七)舆情监控与处置方面
20.是否积极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进行专题汇报,与地方宣传、督查、信访等职能部门进行沟通和工作情况汇报,争取他们的工作指导与支持;
21.是否对涉及“营改增”试点工作的舆情进行分析研判和动态监测,及时做好解释宣传和问题疏导,出现舆情情况,及时上报,快速应对。
二、督导组织
自6月1日开始至7月申报期结束期间,由联系各基层局的市局领导带队督导:
第一组:于琬河、俞建国,负责对兴庆南区国税局督导;
第二组:夏 珲、吴永川,负责对兴庆北区国税局督导;
第三组:赵宗义、朱兴文,负责对西夏区国税局督导;
第四组:吴黎明、王灵东,负责对贺兰县国税局督导;
第五组:哈少军、刘文荣,负责对永宁县国税局督导;
第六组:桂树斌、丁国庆,负责对金凤区国税局督导;
第七组:李 力、张利军,负责对灵武市国税局督导。
三、督导方式
督导采取实地查看、电话查询征询、实地走访、暗访调查等形式,对照21项督导内容,逐项督查各基层局落实情况。
四、具体要求
(一)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要高度重视这次督查工作,全面落实市局全面推开营改增第二战役各项任务,要认真总结经验,深挖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解决问题的建议。
(二)督导组要及时向营改增领导小组汇报全市国税系统营改增纳税申报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