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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政函[2012]213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减免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有关税费的批复

09-29 宁政函[2012]213号 我要评论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减免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有关税费的批复

宁政函[2012]213号

全文有效

2012年11月6日

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免除我公司土地变性相关契税的请示》(西轴股报字〔2012〕6号)和《关于免缴地方各税的请示》(西轴股报字〔2012〕3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对你公司446.09亩国有划拨工业用地变更为出让工业用地涉及契税予以免征,2011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基金予以免征,请按程序报相关部门办理减免手续,进一步加快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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