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全文废止或部分条款废止的税务行政审批文件及通知目录的公告
银川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号
全文有效
2016年6月30日
为了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修订2013年和2014年税收规范性文件部分内容的公告》(2014年第7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全文废止或部分条款重新修订的企业所得税规范性文件目录和内容的公告》(2014年第8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修订2014年税收规范性文件部分内容的公告》(2015年第8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全文废止或部分条款废止的税务行政审批文件目录的公告》(2016年第9号)等文件,鉴于税务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已取消,相关行政审批文件已废止,此外,银川市国家税务局在银川市国税局“税之风”网站发布的部分通知公告,因不符合规范性文件制定的规定。为此,银川市国家税务局对行政审批相关文件及不符合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规定发布的部分通知公告进行了清理,现将全文废止或部分条款废止的行政审批文件及部分通知公告目录予以公告。
附件:银川市国家税务局全文废止或部分条款废止的税务行政审批文件及通知目录
序号 | 类别 | 文件名 | 文号 | 行政审批涉及内容 | 发文时间 | 执行时间 | 废止内容 |
1 | 增值税 | 关于落实简化增值税程序以及取消部分进户执法项目后有关增值税管理问题的意见 | 银川市国家税务局“税之风”网站通知公告 | ⒈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核定;2.专用发票领购;3.增值税收购凭证审核;4.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 2014年4月22日 | 2014年5月1日 | 全文废止 |
2 | 增值税 | 对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的意见 | 银川市国家税务局“税之风”网站通知公告 | 开具货运增值税发票的管理 | 2014年4月1日 | 2014年4月1日 | 全文废止 |
3 | 综合 | 银川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银川市国家税务局涉税事项办理流程(试行)》的公告 | 银川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号) | 税收优惠事项管理 | 2014年7月7日 | 2014年8月1日 | 全文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