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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政函[2012]139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减免宁夏宁东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的批复

09-29 宁政函[2012]139号 我要评论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减免宁夏宁东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的批复

宁政函[2012]139号

全文有效

2012年7月12日

宁夏宁东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2012—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40%地方留成减免征收的请示》(宁东铁字〔2012〕106号)收悉。按照2012年3月16日自治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17)精神,同意对你公司2012年—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予以减免,请你公司按程序报相关部门办理减免手续,进一步做好“银广夏”重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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