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公布2018年度自治区级获得免税资格非营利组织名单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19.4.25
有关市、县(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区有关市、县(区)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和《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区税务局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办法>的通知》(宁财规发〔2018〕35号)规定,经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区税务局联合审核认定,现将2018年度自治区级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有效期为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附件:2018年度自治区级获得免税资格非营利组织名单
附件:
2018年度自治区级获得免税资格非营利组织名单
1.宁夏朗伯柯葡萄酒文化基金会
2.宁夏国际语言学校
3.宁夏新商务技工学校
4.宁夏慈善总会
5.宁夏安琪爱心基金会
6.宁夏材料研究学会
7.宁夏公益慈善事业促进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