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深圳发展银行青岛分行等三家银行实行汇总纳税请示的批复
青地税函[2003]322号
全文有效
2003年9月30日
征收局:
你局《关于对深圳发展银行青岛分行等三家银行实行汇总纳税的请示》(青地税征发[2003]34号)收悉。
经核实,深圳发展银行青岛分行、中国光大银行青岛分行、招商银行青岛分行按照上级大集中式管理模式和会计核算体系的要求,分行实行财务集中报账制,所属分支机构的账务全部集中于分行核算和管理,所属分支机构只作为分行的延伸柜台和营销渠道,财务数据集中在分行后台处理和加工。
鉴于上述情况,市局研究决定,自2003年7月1日起,对深圳发展银行青岛分行、中国光大银行青岛分行、招商银行青岛分行所属分支机构(名单附后)以及今后新设立的分支机构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由深圳发展银行青岛分行、中国光大银行青岛分行、招商银行青岛分行集中向你局申报缴纳。此前已入库的税款,不再进行调整。
特此批复。
附件:1、深圳发展银行青岛分行所属分支机构名单
序号 机构名称
1 深圳发展银行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附件:2、中国光大银行青岛分行所属分支机构名单
序号 机构名称
1 中国光大银行青岛市市南支行
2 中国光大银行青岛市东海路支行
3 中国光大银行青岛市兰山路支行
4 中国光大银行青岛河南路支行
5 中国光大银行青岛市市北支行
6 中国光大银行青岛市延安路支行
7 中国光大银行青岛市人民路支行
8 中国光大银行青岛市李沧支行
9 中国光大银行青岛市香港东路支行
10 中国光大银行青岛市正阳路支行
附件:3、招商银行青岛分行所属分支机构名单
序号 机构名称
1 招商银行青岛支行香港中路分理处
2 招商银行青岛支行中山路分理处
3 招商银行青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威海路支行
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7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