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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2022年年终决算期间暂停办理各项税(费)缴库业务的通告

12-28 青岛市税务局 我要评论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2022年年终决算期间暂停办理各项税(费)缴库业务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22-12-28  来源: 青岛市税务局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为做好2022年度全市年终决算工作,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现将税务部门2022年年终决算期间暂停各项税(费)缴纳业务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暂停业务时间

(一)2022年12月30日17:00起

全市办税服务大厅、各行政审批大厅办税窗口、不动产交易中心办税窗口、办税服务厅自助办税机暂停办理各项税(费)征收业务。使用银行端查询缴税方式缴纳税(费)的纳税人、缴费人,如需当日完成税费缴纳,要在商业银行营业时间截止前到银行完成税(费)缴纳。

(二)2022年12月30日20:00起

电子税务局(含社保费电子税务局、社会共治平台,下同)、手机税税通等线上办理渠道暂停使用二维码扫码(含微信、支付宝、云闪付和银行APP,下同)方式办理税(费)缴纳业务。

(三)2022年12月31日11:30至16:30

全市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关闭,电子税务局、手机税税通等线上渠道暂停使用三方协议扣款、银行端查询缴税方式办理税(费)缴纳业务。

二、恢复办理时间

(一)2022年12月31日16:30起

全市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恢复,电子税务局、手机税税通等线上办理渠道恢复使用三方协议扣款、银行端查询缴税、二维码扫码方式办理税(费)缴纳业务。

(二)2023年1月3日9:00起

全市办税服务厅办税窗口、各行政审批大厅办税窗口、不动产交易中心办税窗口、办税服务厅自助办税机系统等线下办理渠道恢复办理各项税(费)征收业务。

自然人社会保险费缴费业务暂停及恢复办理时间按照《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岛市医疗保障局关于社保费征管系统停机升级的通告》(2022年第15号)文件要求执行。

请您提前安排好业务办理时间,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如有疑问,请关注青岛市税务局网站、微信公众号或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电话咨询。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2022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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