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征收管理处关于印制办税明白纸的通知
青国税征便函[2007]27号
全文有效
各市国家税务局、市内各国家税务局、市局稽查局、车购办、机关各处室:
为了便于基层局开展办税公开工作,市局将统一印制纳税人经常办理的部分涉税事宜的办税明白纸,现将有关工作明确如下。
一、办税明白纸的内容
二、按照《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办税公开工作的通知》(青国税发[2007]63号)的工作安排,市局在征求有关处室和基层局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包括60项涉税事宜的《办税公开目录》,并于7月11日通过内外网站予以公开。
为了保证公开内容的时效性,市局还在内部网站"税收业务"栏目下专门设立了"办税公开"专题,有关业务处室会根据政策变化情况随时更新相关内容,办税明白纸应参照该目录的内容进行编写和印制。
三、市局统一印制办税明白纸的范围
四、《青岛市国税系统办税公开目录》的所有内容都是办税公开的内容。按照纳税人日常办理涉税事宜的实际情况,市局从其中选出频繁发生的17项涉税事宜统一印制办税明白纸。各基层局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工作需要,自行印制各项涉税事宜的办税明白纸。
五、基层局领取市局印制的明白纸的方式
六、市局将于近日向各基层局发放一定数量的办税明白纸。今后各基层局还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实际需求,通过内网邮箱或电话向市局征收管理处提出申请,继续领取一定数量的办税明白纸。市局将依据各基层局纳税人数量和提出的印制需求,适量向税务票证印刷所发出办税明白纸的印制通知单。然后由基层局直接到税务票证印刷所按照市局核准的数量领取相应类别的办税明白纸。
七、其他工作要求
办税明白纸的基本原则是简洁明了。因此,基层局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工作安排和纳税人的实际需求,对市局确定的公开内容在语气、措辞等表述方式上做出适当调整,或者增加公开目录以外的涉税事宜的明白纸,以更好地贴近本单位纳税人的公开需求。
征收管理处办税公开工作联系人:岑峰,电话:83931938
附件:市局统一印制的办税明白纸(略)
二〇〇七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