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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税崇发〔2020〕16号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崇明区税务局 上海市崇明区财政局关于认定上海崇明宝岛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等4家单位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通知

09-29 沪税崇发〔2020〕16号 我要评论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崇明区税务局 上海市崇明区财政局关于认定上海崇明宝岛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等4家单位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通知

沪税崇发〔2020〕16号

全文有效

2020-04-30

区税务局各科室(局)、各税务所,区财政局各科室: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有关规定,经审核确认,上海崇明宝岛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等4家单位获得崇明区2020年第一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

  特此通知。

  附件:崇明区2020年第一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名单  

附件:

崇明区2020年第一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税务登记号码

申请免税资格期间

备注

1

上海崇明宝岛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523102300885708599

2020-01-01-2024-12-31

复审

2

上海市崇明瀛洲助老服务社

52310230076448231X

2018-01-01-2022-12-31

复审

3

上海市崇明区反邪教协会

51310230501190922B

2017-01-01-2021-12-31

初审

4

上海崇明蓝色风暴足球俱乐部

52310230MJ5338667Y

2017-01-01-2021-12-31

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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