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崇明区税务局 上海市崇明区财政局关于认定上海崇明宝岛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等4家单位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通知
沪税崇发〔2020〕16号
全文有效
2020-04-30
区税务局各科室(局)、各税务所,区财政局各科室: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有关规定,经审核确认,上海崇明宝岛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等4家单位获得崇明区2020年第一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
特此通知。
附件:崇明区2020年第一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名单
附件:
崇明区2020年第一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 |
税务登记号码 |
申请免税资格期间 |
备注 |
1 |
上海崇明宝岛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
523102300885708599 |
2020-01-01-2024-12-31 |
复审 |
2 |
上海市崇明瀛洲助老服务社 |
52310230076448231X |
2018-01-01-2022-12-31 |
复审 |
3 |
上海市崇明区反邪教协会 |
51310230501190922B |
2017-01-01-2021-12-31 |
初审 |
4 |
上海崇明蓝色风暴足球俱乐部 |
52310230MJ5338667Y |
2017-01-01-2021-12-31 |
初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