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法规 > 上海  >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关于进博会期间长宁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对外服务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关于进博会期间长宁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对外服务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关于进博会期间长宁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对外服务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

2018.11.03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市政府《关于调整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公众休息日安排的通知》要求,区局结合实际情况,将进口博览会期间办税服务厅对外服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11月5日、6日,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天山路1827号)正常对外提供服务;

二、11月5日、6日第三税务所房产交易中心税务窗口(剑河路606号二楼)关闭服务,11月7日期恢复受理。

请您根据安排,选择合理时间办理相关涉税事项。

附件:
    分享:

    微信

    猜你喜欢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