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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税外(1999)29号文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方投资不到位有关企业所得税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09-29 沪税外(1999)29号文 我要评论

税乎网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发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业务制度文件目录的通知》(沪税函〔2018〕51号)规定全文失效废止.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方投资不到位有关企业所得税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沪税外(1999)29号文

全文失效

1999-05-19

  近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外方投资不到位有关企业所得税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60号),现将该文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单位应将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外方投资不到位企业的处理情况,及时报告市局外税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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