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2007年出口退税率文库(20070801C版)的通知》的通知
沪国税进[2007]34号
全文失效
2007-08-21
各区县税务局,市财税三、七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2007年出口退税率文库(20070801C版)的通知》(国税函〔2007〕87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出口企业可通过“中国出口退税咨询网”(www.taxrefund.com.cn)下载出口退税率文库20070801C版升级包来完成申报系统的代码升级,但在具体下载、安装时务必区分不同的企业类型,并在升级过程中注意同时更新“海关商品码”(cmcode.dbf)和“标准海关商品码”(stdcm.dbf)。请各单位做好宣传辅导工作。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