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法规 > 上海  >  沪国税函〔2016〕119号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建立绩效管理人才库的通知

沪国税函〔2016〕119号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建立绩效管理人才库的通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建立绩效管理人才库的通知

沪国税函〔2016〕119号

全文有效

2016-10-28

各区县税务局、各直属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4.0版绩效指标及加减分项目的通知》(税总办发〔2016〕106号)工作要求,2016年6月本市建立了税务系统绩效管理人才预备库。在对绩效管理人才预备库人员集中培训、选拔测试、组织推荐、依规审核的基础上,经市局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同意,正式建立绩效管理人才库(名单详见附件)。

  市局将按照人才库建设的统一规划,制定绩效人才库的培训培养方案。通过课堂学习、实践培养和集中研讨等方式,规范有序地加大绩效人才培训培养力度,不断充实完善绩效管理人才库,为本市绩效管理工作持续有效推进打下坚实的人力资源基础。

  附件:上海市税务系统绩效人才库人员名单

附件:
    分享:

    微信

    猜你喜欢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