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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黄浦区税务局、上海市黄浦区财政局关于认定上海优优文化艺术促进交流中心等9家单位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黄浦区税务局、上海市黄浦区财政局关于认定上海优优文化艺术促进交流中心等9家单位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黄浦区税务局、上海市黄浦区财政局

全文有效

2019.5.21

各税务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有关规定,经审核确认,上海优优文化艺术促进交流中心等9家单位获得上海市黄浦区2018年度第三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黄浦区2018年度第三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名单

序号

  纳税人识别码

  单位名称

  有效期限

  1

  52310101MJ49733001

  上海优优文化艺术促进交流中心

  2016.10.1-2020.12.31

  2

  52310101MJ49738451

  上海黄浦区小东门街道社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2018.3.1-2022.12.31

  3

  52310101MJ49738376

  上海黄浦区小东门街道社区公共服务中心

  2018.3.1-2022.12.31

  4

  52310101MJ4973810E

  上海黄浦区五里桥街道社区公共服务中心

  2018.2.1-2022.12.31

  5

  52310101MJ4973976W

  上海黄浦区豫园街道社区公共服务中心

  2018.3.1-2022.12.31

  6

  52310101MJ497387XE

  上海黄浦区打浦桥街道社区公共服务中心

  2018.3.1-2022.12.31

  7

  52310101MJ4973941A

  上海黄浦区半淞园路街道社区公共服务中心

  2018.3.1-2022.12.31

  8

  523101016887948801

  上海市黄浦区小东门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2016.6.1-2020.12.31

  9

  52310101MJ4973706A

  上海黄浦区半淞园路街道长者照护之家

  2017.12.1-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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