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徐汇区税务局关于退还个人多缴税费的友情提醒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徐汇区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19.5.16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本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部分地方税费的通知》(沪府规〔2019〕10号),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个人符合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税条件的,可以适用减征相关地方税费政策。
秉持“减税政策应享尽享,多缴税费应退尽退”的原则,现就系统调整前(2019.1.1——2019.3.6)至徐汇区税务局缴纳税款且符合减征条件的个人,税务机关将采集您的银行账户信息,直接将多缴税费退还至您的退款账户。
为加快退税进度,进一步便利纳税人,您可于5月24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向徐汇区税务局提供接收退款的银行账户信息:
线下采集【徐汇区原税款缴纳窗口工作人员电话联系您,您持身份证复印件和相关银行卡复印件至对应窗口,由工作人员采集信息后统一录入系统,对应窗口如下:房产交易中心税务窗口、办税服务厅代开发票窗口、私房出租街道代征点、康健路个人劳务代征点等】
如您对银行账户信息采集工作存在疑问,可致电徐汇区税务局12366热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