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财政局关于延续《浦东新区为小微企业购买代理记账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
沪财会[2019]14号
全文有效
2019.6.25
附件:关于延续《浦东新区为小微企业购买代理记账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