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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税虹发〔2019〕22号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虹口区税务局、上海市虹口区财政局关于认定上海虹口区民建大铭敬老院等9家单位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通知

09-29 沪税虹发〔2019〕22号 我要评论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虹口区税务局、上海市虹口区财政局关于认定上海虹口区民建大铭敬老院等9家单位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通知

沪税虹发〔2019〕22号

全文有效

2019.7.23

区税务局各科(室)、税务所,区财政局各科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有关规定,经审核确认,上海虹口区民建大铭敬老院等9家单位获得上海市虹口区2019年第二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

  特此通知。

附件列表:

上海市虹口区2019年第二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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