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法规 > 山西  >  晋地税征发[1998]3号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增印旧机动车辆交易费专用发票问题的批复

晋地税征发[1998]3号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增印旧机动车辆交易费专用发票问题的批复

09-29 晋地税征发[1998]3号 我要评论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增印旧机动车辆交易费专用发票问题的批复

晋地税征发[1998]3号

全文有效

太原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增补“山西省太原市旧机动车交易费专用发票”的请示报告》[并地税征函字[1998]第3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印制、使用“山西省太原市旧机动车辆交易费专用发票”。

  附件:山西省太原市旧机动车辆交易费专用发票(略)

附件:
    分享:

    微信

    猜你喜欢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