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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财综[2016]47号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微企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工作的通知

09-29 晋财综[2016]47号 我要评论

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微企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工作的通知

晋财综[2016]47号

全文有效

2016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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