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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国税征发[1999]47号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指定离石市印刷厂为吕梁地区发票承印厂家的通知

09-29 晋国税征发[1999]47号 我要评论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指定离石市印刷厂为吕梁地区发票承印厂家的通知

晋国税征发[1999]47号

全文有效

吕梁地区国家税务局:

       根据吕梁地区国家税务局《关于指定发票承印厂家的请示》(吕国税票发[19 99]第5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指定离石市印刷厂为吕梁地区发票承印厂家。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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