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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国税征发[1999]38号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指定山西税务学校印刷厂为省局发票承印厂家的通知

09-29 晋国税征发[1999]38号 我要评论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指定山西税务学校印刷厂为省局发票承印厂家的通知

晋国税征发[1999]38号

全文有效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

       为加强发票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指定山西税务学校印刷厂为省局发票承印厂家。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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