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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过渡期“表证单书”使用问题的说明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过渡期“表证单书”使用问题的说明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18-06-19

       根据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工作安排,省、市税务局挂牌至县税务局挂牌期间(简称“过渡期”)将分步分级更换表证单书的文头、落款、局轨、字轨及编号等内容。“过渡期”内下列20个表证单书正文中仍需保留“国税”“地税”字样,该表证单书属于合法有效。

       特此说明。

       附件:“过渡期”内容仍保留国税、地税字样的表单式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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