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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榆林市税务局关于2019年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的报告

09-29 依法治税 我要评论

国家税务总局榆林市税务局关于2019年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的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榆林市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20.1.10

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榆林市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局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着力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主动作为、勇于担当,积极推进各项改革新任务,持续深化落实依法治税工作。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依法组织税收收入。坚持“服”与“管”并重,“减”与“收”同抓的工作思路,一手抓减税降费,一手抓组织收入,准确把握经济税收新形势,加大主观努力,贯彻市委、市政府“破难查漏”部署,规范重点行业监管,深入分析研判税源形势、强化督导落实促税收等系列组织收入举措,稳步提升组织收入质量,实现量增质优,有力保障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二)认真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严格贯彻落实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政策,组织开展拉网式督察督办,分类制作减税降费政策跟踪落实清册,坚持“线上+线下”“对内+对外”相结合,实施精准辅导,通过“清单式”量化管理和“滴灌式”辅导讲解等多重方式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确保纳税人实实在在享受到政策红利,有效激发了市场活力。

(三)扎实推进税收征管方式转变。积极推进“四个转变”,全力构建“两线四化”征管体系。全力开展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并库数据清理工作和管户管辖、登记信息、税费种认定及征收方式的调整工作,持续优化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数据质量。

(四)着力提升风险应对管理成效。以“智税2019”大数据竞赛实战为抓手,组织开展2019年重点税源企业税收风险应对工作,同时注重突出重点税源行业税收风险防控,建立了“开采洗选行业”和“普通货物道路运输行业”的税收风险指标模型,并对原国税和原地税税收风险指标模型进行全面梳理整合,确保税收风险指标模型的指向准确。

(五)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全面落实《纳税服务规范(3.0版)》,积极开展富有成效的宣传辅导工作,全年累计培训辅导纳税人11万余人次、培训税务干部1万余人次;大力推广网上电子税务局全程网上办、手机APP自助缴纳社保、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电子税务局注册达到10.32万户,开通率94.5%;全市总计283台自助办税服务终端投入使用,在全国率先开发和推广使用自助盖章机,使办税更便捷;银税互动实现新的突破,根据纳税人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实施“差异化”授信管理,切实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全年累计为纳税信用等级B级以上的小微企业获贷5.79亿元;持续推进出口退税无纸化申报,不断压缩出口退税办理时间;充分利用办税服务质效监控平台,全面实行对办税服务厅窗口、各类服务终端进行统一管理,进一步提升了办税服务厅工作质效;通过准确把握评价指标口径,严格审核评价指标信息,精准开展纳税信用评价工作,为纳税人分级分类管理奠定了良好基础。

(六)有序推进社保非税划转工作。有序推进全市养老保险费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

(七)持续规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在重大税务案件审理中对法律适用、证据采集、案情审查、案件定性等方面严格把关,最大限度降低税收执法风险。

二、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八)不断抓好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总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和省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管理办法》,认真开展与现行开放政策、《外商投资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不相符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经过清理,切实加强了对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及管理工作的管控力度,为今后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九)充分发挥税收政策执行反馈优势。紧紧围绕税制改革、税收执法及日常管理等重点工作,认真做好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报告,按季度收集全市各级税务机关在税收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难点与问题,及时反馈给上级税务机关,为完善税制和上级决策提供了有益参考。

三、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十)建立健全科学决策机制。认真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健全依法决策内部机制,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党委决策、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税务行政处罚等中的积极作用;全面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纳入法律审查范围,有效推动权力在法制框架内合法有序行使。

(十一)不断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注重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意见;对于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涉及纳税人切身利益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广泛听取意见,并与利害关系人进行充分沟通。同时,加强公众参与,接收社会各界监督,全年共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议案)3件,形成了良好的社会综合治税效应。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十二)完善税收执法体制。进一步优化岗位职责体系,全面落实纳税服务规范、税收征管规范、出口退(免)税管理规范和纳税人分级分类管理制度,依托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和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加大信息管税和风险管理管控力度,不断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管理体制,持续推进税收征管体制改革,有力有序提升税收征管质效。

(十三)全面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国务院和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一系列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清理行政审批的精神,严格规范税务行政审批。本着公正透明、廉洁高效和方便纳税人的原则,简化纳税人的办事程序,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及时进行行政审批,坚决杜绝越权和违规审批。

(十四)持续深化三项制度建设。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总局、省局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重大决策部署,始终将其作为全市税务系统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统筹推进。通过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深入基层实地指导以及开展“回头望”等工作,扎实推进三项制度各项任务的落实。全市20个单位均配置了现场执法记录管理平台采集站和执法公示触摸屏,各税务分局(所)总计配置执法记录仪311台,对照省局法制审核事项清单制定具体审核标准,全力打造“阳光税务、规范税务、法治税务”。

(十五)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建立健全涉黑涉恶线索收集和反馈制度,发挥税务部门在征收管理、稽查执法、信息采集等方面的优势,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的滋生土壤和经济基础。

(十六)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加强四部门合作,联合开展打虚打骗专项行动,快查、深查上级下发的虚开和骗税案源,精准严厉打击本地案源和苗头,成功破获一批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极大地震慑了虚开骗税不法分子;聚焦专业领域,推动资源整合,理顺税警关系,成立2支涉税犯罪侦查队伍,强强联合加大涉税违法犯罪打击。

五、强化对执法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十七)完善权力制约机制。严格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推进内控机制信息化建设,依托内部控制监督平台全面梳理和排查执法风险点,完成全年各类执法疑点数据核实工作。

(十八)切实加强内部监督。严格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强化督导检查,密切关注执法薄弱环节,重点对减税降费开展全程督察督办,并先后组织了第三方乱收费、个人所得税改革、税控开票系统升级专项督察。加强对预算执行、基本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资金和重大项目的审计监督。

(十九)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纪律监督,自觉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健全监督机制,拓宽监督渠道,进一步发挥“百姓问政”的监督效能,主动接受公众监督,快速响应、依法办理涉税投诉和咨询。

(二十)科学运用“四种形态”。准确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适用,注重发挥第一种形态的积极作用,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对照党纪尺子,合理运用第二至第四种形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结合系统内发生典型的案例,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扎实开展“以案促改”,深入剖析典型案例的问题成因,有针对性地整改建制,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深入开展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对违规违纪行为严肃追究问责。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二十一)加强纠纷预防机制建设。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税务系统涉税争议前置处理办法(试行)》《陕西省税务系统涉税争议前置处理操作规程(试行)》,引导和支持纳税人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二十二)完善复议应诉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力量,有效利用外聘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法律专业资源,切实畅通纳税人合理诉求的表达途径;贯彻落实《税务行政应诉工作规程(试行)》,严格遵守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等制度,坚决执行法院的生效判决。

七、全面深入推进政务公开

(二十三)切实保障社会公众权利。全面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推进政务公开建设,增强税务部门公信力、执行力,保障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推动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在阳光下运行。

(二十四)完善公开工作制度机制。健全政务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做好对涉税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对政务信息公开前依法依规严格审查,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考评监督。

(二十五)加强公开载体建设。整合利用各类资源,积极运用新技术、新软件、新平台,拓展政务公开渠道,打造“互联网+税务”平台,运用动漫、短视频等形式丰富政策解读,增强用户体验,将门户网站打造成全面、权威、便民的综合服务平台。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二十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理念。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制定实施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要求。定期对领导干部完成年度学法情况进行法律知识测试;对遵纪守法、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等情况进行考核。

(二十七)强化税法宣传教育。依托税收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大力开展税收法治宣传活动,通过设计原创宣传海报、制作税收政策宣传产品、主动对接主流官方媒体、发挥“两微一端”阵地优势,全面提升榆林税务新媒体平台在税法宣传中的主流引力,有效增强税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吸引力。

(二十八)加强社会信用管理。深化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定期向政府信用平台及时推送信用评价结果,落实“红名单”和“黑名单”制度,让守信纳税人“一路绿灯”,让失信纳税人“寸步难行”。全年共发布202户诚信红榜纳税人,63户黑榜纳税人,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联合财政、统计等部门发布2019年财税贡献排行榜,表彰奖励了全市420户企业纳税人,纳税信用在全社会的影响力得到显著提升。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二十九)健全税务机关法制机构。认真落实“三定”方案,合理界定法制机构工作职责,突出税收法制工作主业,加强法制机构力量配备,优先将法律专业人员配置在法制机构。

(三十)严格税收执法人员管理。认真落实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从事税收执法活动。紧紧围绕全国税务执法资格考试工作要求,以落实组织管理为重点,强化考前培训,最大限度调动参考人员的学习积极性,为参考人员2020年顺利通过执法资格考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十一)加强法律人才培养和使用。认真贯彻落实总局执法岗位人员法律职业资格管理要求,积极鼓励干部考取法律职业资格。健全税务系统公职律师制度,认真配合司法部门做好公职律师证书申领和考核工作,截至目前,全市税务系统共有30名工作人员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18名工作人员取得公职律师工作证。

(三十二)提升全员法治理念。大力开展税务干部法治培训,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分步骤、有针对性地开展领导干部集中培训、普通税务干部轮训、法制干部专题培训等工作。全年共组织领导干部集中学法4次,全员法治专题培训1期,有效提升了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

十、健全依法治税领导体制机制

(三十三)加强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建设。修订完善了市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议事规则(试行)》《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试行)》,切实发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在市局党委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全面依法治税工作中的核心平台作用,全年共召开4次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了依法行政重点工作,集中研究解决了税收法治建设过程中的一些重点问题,有力地促进了法治税务建设进程。

十一、法治工作存在的问题及2020年法治工作计划

2019年,榆林市税务局在推进落实依法治税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对推动全市税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在法治专项培训、重点法治工作的推进落实、跟踪监督检查等方面仍然存在一些不足,需要加以改进和提高,2020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法治培训。法治理念的提升对促进税收法治工作具有重要意义,2020年将针对领导干部、法制干部、全体税务干部举办不同层次的法治培训,特别是有针对性地开展高层次的法治理念专项培训,邀请专家学者加强对领导干部法治思维的系统培训,同时开展行政法律法规、三项制度、涉税争议前置操作解析等专项培训。

(二)做好法治重点工作。持续深化三项制度推行工作。根据《陕西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指标体系和省局《三项制度操作指引2.0》,进一步做好专项培训、指标细化、组织实施等工作,力争创成省级三项制度示范单位。积极引导纳税人和税务干部应用涉税争议前置办法,妥善处理纳税人同税务机关的涉税争议,进一步拓宽纳税人权利救济途径。持续做好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不断提高案件审理质量。

(三)强化监督检查工作。严格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实行过程监督,将市局各部门协同推进落实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年度机关公共考核指标,通过定期召开工作联席会议,督促检查承办部门的工作落实情况,持续推进税收法治工作的前进步伐。

2020年,榆林市税务局将继续提升法治工作思维,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努力推动全市税务系统法治工作进程,加快实现税收现代化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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