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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地税函[2006]16号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报送《“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的函

09-29 陕地税函[2006]16号 我要评论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报送《“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的函

陕地税函[2006]16号

全文有效

省委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现将《陕西省地方税务局 “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随文呈上,请审阅。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

      按照陕西省委省政府关于“四五”普法依法治省规划的总体要求,我局在“四五"普法工作中坚持以党的十五大、十六大提出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为指针,认真贯彻”法治、公平、文明、效率“的新时期治税思想,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税收法制环境为基础,以加强和完善税收执法为重点,以严格执法监督为保障,全面贯彻落实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全省公民中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省的决议》和《陕西省依法治省五年规划 (2001――2005)》,全力推进依法治税,克服重重困难,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取得了显著成绩。税收收入连年增长,由 2000年的63.23亿元,增长到2005年的154.95亿元;税收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形成了文明执法、优质服务的良好氛围,为我省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证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五年来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领导,统一思想,做到“三个落实”

      (一)组织领导落实。我局党组对“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非常重视,把此项工作列为重要的议事日程。省“四五”普法和依法治省规划下发后,我局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研究安排本系统“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为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四五”普法领导小组,由省局主要领导担任“四五” 普法领导小组组长,主管法规的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并兼办公室主任,成员包括办公室、人事教育处、法规处、征管处、计会处、监察室等处室负责人;专门召开了 “全省地税系统法制工作会议”,对“四五”普法、依法行政、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各基层税务机关建立了相应的“四五”普法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亲自挂帅,亲自抓,在全系统形成了相互联系、相互协调、纵向到底、整体推进的“四五”普法工作组织领导体系,为全系统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规划落实。按照《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中共中央(2001)18号)精神和省“四五”普法规划的要求,研究制定了《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在全省地方税务系统开展税收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陕地税发[2001]166号),对全省地税系统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了详细的安排部署。同时,省局还指导全系统11个市级局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和实施本部门依法治税和法制宣传教育的五年规划,确保依法治理及“四五”普法工作在全省地税系统的层层落实和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

      (三)责任与监督落实。在实施“四五"普法过程中,我们坚持执行普法目标责任制,进行目标分解,抓好责任延伸,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同时,注重在建章立制上下真功夫,做到各级税务机关普法机构职责明确,任务具体,制度健全。先后制定了领导干部、一线执法人员、初任税务干部、广大纳税人等各类对象的学法制度以及学法检查、监督、考核等措施,确保各个层面的学法用法活动向纵深开展。我局党组将”四五“普法和依法治税工作摆在与组织收入同等重要的位置,统一规划、统一布置、统一考核,将基层普法和依法治税工作纳入年度税收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和全系统”创佳评差“考核内容,通过定期检查,年终税收执法检查和 ”创佳评差“考核,真正做到普法工作有规划、有检查、有落实。

      二、发挥职能,形成合力,抓好“四个重点”

      (一) 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认真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学习依法治国、依法治税以及相关法律知识,党组中心学习小组还定期邀请省委党校教授专家进行法律知识专题讲座。为了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落到实处,从2003年起连续3年组织了6期县(区)局长任职培训班,对 420多名领导干部进行了法律法规知识的系统培训,做到有学必考,保证学有所获,收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自2003年以来,全系统举办各级领导干部任职培训班46期,参加培训1670人次,其中处级干部1 36人次,科级干部792人次,股级干部742人次。同时,按照省委依法治省办、省政府法制办的要求,组织全系统处级以上干部参加相关的统一考试,每年参考人数达到98%以上,均取得了良好的成绩。

      (二)一线执法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得到加强。采取集中培训与自学相结合,理论和实践相结合,集中考试与日常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抓好执法人员的法制知识学习。“四五”普法教育期间,我局以国家税务总局对全国地税系统税收法制基本知识考试和首次税务人员执法资格考试为契机,精心组织了多次全局规模的税收法律知识学习和考试,并采取集中学习、日常学习与考试相结合的方法对干部进行了培训,共举办培训班10余期,参训人员9700余人次,考试80余次。2004年,结合《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我们在全系统开展了全员培训,全系统共举办《行政许可法》培训班145班次,参加培训12369人次,组织举办了全省地税系统《行政许可法》抽查考试、知识竞赛;省地税局代表队在全省行政许可法电视知识竞赛中取得了第二名的好成绩,得到了依法治省办领导的肯定。

      (三)初任上岗税务干部培训工作抓出成效。2003年以来,我局共举办初任培训班4期,对新进系统的军转干部、社会录用人员和毕业分配的大中专学生共222人进行了为期3个月的岗前培训,使他们全面地学习《税收执法基础知识》、《全国税务系统“四五”普法法律知识读本》、《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以及企业所得税、营业税等各税种的条例、细则等法律、法规,为他们今后开展税收执法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四)加大对纳税人的税法宣传力度。我局坚持把对纳税人的法制宣传作为“四五”普法的重要内容之一,连续十年开展了“税法宣传月”上街咨询宣传活动,日常宣传做到办税服务大厅有资料、报纸有信息、网络有咨询,形成了“全方位、立体式”的宣传新格局。每年4月份“税法宣传月”和“12.4”法制宣传日期间,各级地税机关都要在人流量较大的社区设立宣传点,组织税务干部向广大纳税人和群众免费发放税收宣传资料,解答纳税人的疑惑,收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积极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依法诚信纳税光荣”的社会氛围。多次在陕西广播电台《秦风热线》栏目、《华商报》读者热线等媒体开展税收咨询,解答具体实际问题。2005年,我局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在全省地税系统党员干部中开展了“千名党员进万户企业讲税法”活动。地税系统广大党员根据不同对象的需要,采取咨询辅导、张贴公告、散发宣传资料、上门宣讲政策等丰富多彩的宣传形式,有针对性地把各项税收政策特别是个人所得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等与人民群众生活、与企业发展关系密切的税收政策送到千家万户,送进政府机关、社区、医院和学校。

      三、坚持“依法治税、重在治内”的指导方针,加强内部执法监督,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四五”普法期间,我局坚持“依法治税,内外并举,重在治内,以内促外”的方针,把规范执法行为作为依法治税的重点,完善征管机制,分解执法权力,强化执法监督,严格依法行政。在优化税收征收管理工作方面,先后实施了税收征收、管理、稽查三分离制度、税收管理员制度、属地化管理制度等;在加强对税收执法权、税收行政管理权的监督制约方面,健全完善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大额减免税、重大税务案件集体审理审批制度、征管质量、税收执法检查制度;实行群众监督员制度,进行行风评议;建立起对税务行政执法工作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体系;从2004年开始,开展了税收执法责任制试点工作,对执法工作中涉及到的每一个人、每一个岗位,明确了工作职责,规范了工作流程,加强考核,严格责任追究,实现了制度、机构、岗位、人员、责任的有机结合,使税收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

      四、普治并举,整体推进,“四五"普法依法治理成效显著

      2001年以来,为进一步堵塞征管漏洞,打击偷、逃、骗、抗税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和规范税收秩序,我们联合公安、工商、国税等部门,集中开展依法治理,严惩涉税违法犯罪活动,为正确执行税收政策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我们以查处涉税违法犯罪案件、强化个人所得税征管、开展集贸市场和加油站专项整治等为重点,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整顿规范税收秩序活动。一是认真开展税收专项检查,五年来全省共检查各类纳税人l28816户(次),查补税款、滞纳金、罚款共计23.89亿元;二是扎实有效地开展涉税违法犯罪专项治理活动,全省各级地税稽查机构共查处各类涉税违法案件4777件,查补入库税款1.47亿元,加收滞纳金353万元,罚款967万元,采取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 215件,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39件,判处刑事拘役5人、有期徒刑1人,有效地震慑了涉税违法犯罪行为,促进了全省税收秩序的根本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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