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渭南市地方税务局机关岗位工作纪律》的通知
渭地税发[2005]179号
全文有效
市局各科室、各事业单位:
《渭南市地方税务局机关岗位工作纪律》已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机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并在日常工作中抓好贯彻落实。
二○○五年七月二十九日
渭南市地方税务局机关岗位工作纪律
为切实维护机关工作秩序,强化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规范机关管理,努力把市局机关建设成高效、务实、严谨、守纪的集体,特制定本制度。
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忠于职守,勤奋工作,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旷工。
二、机关人员上班期间有事外出,必须按有关规定请、销假。
三、各科室应确定专人负责科室人员上下班的考勤工作,每天如实填写工作人员出勤情况,每月底三日前汇总当月考勤情况并送交市局办公室。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机关考勤的整理和督办工作,每月底将各科室考勤情况汇总后呈主管局领导阅示,并公布考勤情况。
四、上班期间应自觉保持办公场所肃静,不许串岗、闲聊,不许用办公室电话联系与工作无关的个人事项。
五、上班期间不许使用办公场所配备的电脑从事炒股、上网聊天、打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六、上班期间不应会见与工作无关的人员和办理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应带小孩或闲杂人员进入办公场所。
七、上班期间应穿着得体、仪容整洁、外表端庄,不得穿奇装异服、不准佩戴有碍形象的饰物。
八、要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努力做到当天的事情当天办、紧急事情立即办,不拖延、不扯皮、不拖诿,自觉维护市局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和良好形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