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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地税函[2007]195号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税收业务技能竞赛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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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税收业务技能竞赛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

陕地税函[2007]195号

全文有效

2007-08-20

各设区市、杨凌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各直属机构:

  根据《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税收业务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陕地税函[2007]45号)安排,为严密组织实施好这次税收业务技能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时间

  全系统税收业务技能竞赛活动中全员业务抽考时间定为2007年9月15日上午;税收业务技能竞赛时间定为2007年9月22日上午。

  二、竞赛地点

  除西安外的各市局全员业务抽考地点由各市局确定,省局直属征收分局、省稽查局、西安市局全员业务抽考地点由西安市局统一安排。税收业务技能竞赛地点由省局统一安排。

  三、参赛对象

  全员业务抽考对象为全系统省、市局直属行政机构及县(区)局。应考单位由省局于2007年9月3日上午组织随机抽取,省局直属征收分局、省稽查局和杨凌地税局为必考单位。

  参加考试人员比例必须符合《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税收业务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相关要求。为加强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各应考单位应有不少于50%的局领导班子成员参加考试。

  税收业务技能竞赛参赛人员由各设区市、杨凌地方税务局,省局各直属机构根据省局的统一分配指标,经过遴选推荐人员参加。

  应考单位务必于2007年9月7日前向省局(人教处)上报参加全员抽考和业务竞赛人员名单。

  四、考试内容

  (一)全员税收业务抽考

  以国家税务总局教育培训中心编写的系列教材中X教材和省局编写的税收业务培训试题库X类题型为主。

  (二)税收业务技能竞赛

  税收业务技能竞赛为能力竞赛,考试范围以总局教育中心编写的《税收管理人员培训大纲》、《税务稽查人员培训大纲》、《办税服务厅人员培训大纲》规定的内容为主。税收业务技能竞赛要求见附件。

  五、考试时限及题型

  全员税收业务抽考时间为9月15日9:00-11:30.考试题型为单项选择、多项选择、判断分析、辨析、计算、综合实务等。

  税收管理员考试时间为9月22日8:30-11:30.考试题型为单项选择、多项选择、判断分析、计算、征管案例、纳税评估案例、会计实务与税法差异分析。

  办税服务厅人员考试时间为9月22日8:30-11:00.考试题型为单项选择、多项选择、判断分析、辨析、计算、会计实务、纳税服务案例。

  税收稽查人员考试时间为9月22日上午8:30-12:00.考试题型为单项选择、多项选择、判断分析、辨析、计算、综合案例分析和查账分析。

  抽考和竞赛均为闭卷笔试,试卷由省局命题,考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试题中涉及各类税收政策均截止到2007年5月30日,此后出台的政策原则上不作为考试内容。

  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合理安排培训计划,妥善处理工学矛盾,注重加强岗位练兵,引导干部在岗自学,以提升岗位能力的实际成效迎接全员抽考和“三员”技能竞赛。

  附件:税收业务技能竞赛考试要求(略)

  二○○七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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