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所得税新申报表的通知
全文有效
2015年6月11日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2015年版)等报表>的公告》(2015年第3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生产经营所得及减免税事项有关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2015年第28号)有关要求,我局自2015年7月1日起启用新修订的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及减免税等报表,请广大纳税人按照要求使用新申报表,确保顺利完成申报工作。
附件:(略)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2015年版)等报表》的公告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生产经营所得及减免税事项有关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