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参加全省地税系统《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
全文有效
2014年9月22日
省局纳税服务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现将参加全省地税系统《县级纳税机关纳税服务规范》培训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省局纳税服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训人员于9月22日下午16:00在省局统一乘大巴车(陕A-G8935)前往西北饭店;9月24日上午培训结束后,于下午13:00统一乘车返回。
二、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已发放至各处,请参训人员参加培训时自行携带。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