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韩城市税务局关于发布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韩城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
全文有效
2018年7月20日
为贯彻落实税收征管体制改革有关部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安排,我局对原韩城市国家税务局、原韩城市地方税务局制定发布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清理,决定废止《韩城市国家税务局转发<渭南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纳税申报及发票领购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韩城国税发〔2009〕121号)等2份文件。现将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标 题 |
发文日期 |
文 号 |
1 |
韩城市国家税务局转发《渭南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纳税申报及发票领购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
2009年12月18日 |
韩城国税发〔2009〕121号 |
2 |
韩城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公告 |
2016年4月21日 |
韩城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