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神木市税务局关于发布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神木市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18年7月20日
为贯彻落实税收征管体制改革有关部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和国家税务总局榆林市税务局的统一安排,我局对原神木市国家税务局、原神木市地方税务局制定发布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清理,决定废止《神木县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神木县加油站行业税收征收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神国税发〔1999〕7号)等12份文件。现将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神木市税务局
2018年7月20日
附件: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标题 | 发文日期 | 文号 |
1 | 关于印发《神木县加油站行业税收征收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 | 1999年2月2日 | 神国税发〔1999〕7号 |
2 | 关于印发《神木县国家税务局煤矿、焦化厂税收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2003年3月4日 | 神国税发〔2003〕10号 |
3 | 关于调整建筑业个人所得税代点征收率的通知 | 2003年5月29日 | 神地税发〔2003〕77号 |
4 | 关于调整焦粉折算原煤比例的通知 | 2003年6月26日 | 神地税发〔2003〕97号 |
5 | 关于印发《神木县国家税务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办法》的通知 | 2003年8月13日 | 神国税发〔2003〕64号 |
6 | 关于印发《神木县国家税务局金税工程业务操作补充规定》的通知 | 2003年10月23日 | 神国税发〔2003〕86号 |
7 | 关于规范小煤矿、焦化厂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 | 2003年11月12日 | 神国税发〔2003〕101号 |
8 | 关于印发《神木县国家税务局加油站行业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 2003年12月31日 | 神国税发〔2003〕120号 |
9 | 关于印发《神木县国家税务局税收征收、管理、稽查业务操作规程》的通知 | 2004年4月5日 | 神国税发〔2004〕22号 |
10 | 关于加强新办商贸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 2008年7月15日 | 神国税发〔2008〕80号 |
11 | 关于煤炭税收有关问题的通知 | 2008年12月23日 | 神地税发〔2008〕97号 |
12 | 关于强化建材行业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 | 2009年4月29日 | 神木国税发〔2009〕15号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神木市税务局关于发布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税收征管体制改革有关工作部署,依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神木市税务局对此次税务机构改革涉及的由原神木市国家税务局、原神木市地方税务局制发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并根据清理结果制定本公告。
二、主要内容
公告对由原神木市国家税务局、原神木市地方税务局制发的12份文件予以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