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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财税[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去产能和调结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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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去产能和调结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

陕财税[2018]23号

全文有效

2018.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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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去产能和调结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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