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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市地税发[2012]46号四川省广安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全市地税系统窗口单位志愿服务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09-29 广市地税发[2012]46号 我要评论

四川省广安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全市地税系统窗口单位志愿服务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市地税发[2012]46号

全文有效

2012年8月9日

各区市县地方税务局,市局第一、二直属分局:

  现将《全市地税系统窗口单位志愿服务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全市地税系统窗口单位志愿服务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广安市纠风办关于印发<全市窗口行业志愿服务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广纠办[2012]8号) 文件要求,现就全市地税系统窗口单位志愿服务活动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内容

  深入开展“创文明单位、树行业新风”活动,进一步加强窗口单位职业道德和诚信教育,强化规范服务、岗位技能培训,大力开展文明服务、微笑服务、满意服务,提高行业优质服务水平。在全市地税系统窗口单位创建一批“学雷锋志愿服务岗”,组织广大职工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和便民利民服务。积极参加市直机关窗口行业开展的“一个党员一面旗、诚信服务当标兵”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优化税收服务环境。

  二、责任分工

  市局监察室负责活动的统筹协调、督促检查。

  各窗口单位负责在本单位组织开展“创文明单位、树行业新风”活动,认真按照《广安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广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关于“弘扬雷锋精神大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实施意见》(广文明委[ 2012 ]8号)文件的要求建立本单位志愿服务组织,在本单位设立“学雷锋志愿服务岗”,组织本单位志愿服务队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市局机关党办负责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市直机关工委在市直机关窗口行业开展的“一个党员一面旗、诚信服务当标兵”志愿服务活动。

  市局征管科负责推进现代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好工作规程,建设好服务平台,落实好规划措施,不断提升纳税服务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和集约化水平,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

  市局监察室、征管科、机关党办要加强对各责任单位开展工作情况的督促检查。

  各区市县局负责组织本系统窗口单位志愿服务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 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窗口行业志愿服务活动,严格按照广文明委[2012]8号文件、广纠办[2012]8号文件及本方案要求切实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认真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促检查。 市局监察室、征管科、机关党办负责加强对各责任单位开展工作情况的督促检查,对不按要求开展工作的,将依据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三)加强情况报送。各责任单位要及时收集工作开展情况信息并向市局监察室报送。2012年8月15日前向市局报送工作方案、2012年11月15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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