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法规 > 四川  >  内地税函[2010]103号四川省内江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认真做好房地产模拟评税试点工作的通知

内地税函[2010]103号四川省内江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认真做好房地产模拟评税试点工作的通知

09-29 内地税函[2010]103号 我要评论
四川省内江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认真做好房地产模拟评税试点工作的通知
内地税函[2010]103号
全文有效
2010年8月10日
各县、区地方税务局,市地税局直属分局、专业管理办公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房地产模拟评税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0]4号)和《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房地产模拟评税工作指导意思>的通知》(川地税发[2010]70号)精神,以及《四川省内江市地方税务局房地产模拟评税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工作安排,从2010年6月起,全市地税系统房地产模拟评税试点工作已全面开展,为保障房地产模拟评税试点工作顺利、有序进行,现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统一认识,高度重视
  房地产模拟评税试点工作是国家房地产税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房地产税制改革的基本思路和改革路径,房地产评税技术核定交易环节计税价格试点工作是深入推进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规范房地产交易环节计税价格,提高房地产税收征管水平的重要办法,它们有利于促进税收征管,是堵漏增长的一个手段;有利于建立资料详实的房地产税源数据库,实现对税源的动态监控,服务于税收征管;有利于掌握评税的基本方法,培养建立一批房地产专业人才;有利于完善房地产评税软件,测算和掌握房地产税负水平,为现行税制改革提高参考性意见,为改革做好准备。整个工作涉及面广、涉及人员多、涉及的情况复杂,各级地税部门要统一认识,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抓好组织实施。
  二、精心安排,强化协调
  各县、区地税局要按照《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内江市房地产模拟评税领导小组的通知》(内府办领[2010]17号)精神,及时向当地党政领导汇报,成立相应机构,积极取得当地党政领导的支持和相关部门的配合协作;各局要按照《四川省内江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成立房地产模拟评税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内地税函[2010]97号)要求,建立健全相应的房地产模拟评税工作机制,协调部门关系,按照市局的工作方案,明确本局工作范围、工作内容、工作步骤、进度安排、人员配置;各局内部相关部门要在人力、财力、物力和技术保障等方面给予支持配合,确保评税工作顺利开展。
  三、部门配合,尽职尽责
  各级地税部门要按照《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内江市房地产模拟评税领导小组的通知》(内府办领[2010]17号)精神,主动积极的加强与财政、国土、规建、房管、民政等主管部门的配合协作,争取他们的支持,做好信息资源共享利用,尽力减少工作量。同时要加强同房地产评税专家、中介机构工作人员的配合协作,共同努力完成房地产布局数据、相关参数的采集工作。
  四、规范标准,分工完成
  各级地税部门要按照内江市地方税务局房地产评税试点工作的工作标准和分工要求,统筹安排,制定工作机制,认真负责的完成行政管辖区内的所有房地产数据的采集、录入、审核工作,做到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做细做好数据管理工作。要在规定的时间和步骤内完成“选点”数据的采集、录入和审核工作;对纳税人采集的相关数据要注意保密,确保不能因此引起社会不稳定因素。各局要加强督导督查,确保政令畅通,要将该项工作纳入各级地税部门年度目标考核,确保房地产评税试点工作按时按质的顺利完成。
附件:
    分享:

    微信

    猜你喜欢

    小编推荐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