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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税函[2010]102号四川省内江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内江市地方税务局房地产数据管理办法》的通知

09-29 内地税函[2010]102号 我要评论
四川省内江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内江市地方税务局房地产数据管理办法》的通知
内地税函[2010]102号
全文有效
2010年8月6日
各县(区)地方税务局,市局直属分局、专业管理办公室:
  为规范房地产数据管理工作,确保房地产模拟评税结果的真实、准确,结合房地产模拟评税要求和我市征管情况,特制定《四川省内江市地方税务局房地产数据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
  一、各局要严格按照本规程的要求,规范工作标准,做细做好数据管理工作。各局数据采集管理人员要理解各指标项目的内涵,指导税管员开展数据管理。
  二、各局要严格按时间进度要求完成试点任务,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选点数据采集、录入和审核。
  时间:2010年7月27日至2010年8月27日。各局按质按时完成参与软件本土化改造的选点房地产数据采集、录入和审核工作,确保市局能按时进行本土化改造。
  (二)所有房地产数据采集、审核、录入工作。
  时间:2010年7月27日至2010年9月15日。各局按质按时完成房地产数据的采集、录入和审核工作,确保市局能按时进行批量评税。
  (三)数据装载归档。
  时间:2010年9月15日至2010年10月15日。对采集纸制资料要及时按要求装载归档,方便查询和以防遗失。
  三、数据采集、审核、录入有何问题,请及时上报向市局工商科反映,市局在ftp://工商税科/房地产模拟评税试点文件夹下进行解答,请注意及时查看。
  附件:四川省内江市地方税务局房地产数据管理办法
  按照《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房地产模拟评税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地税发[2010]70号)和《四川省内江市地方税务局房地产模拟评税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规范房地产数据管理工作,确保模拟评税结果的真实、准确,特制定本办法。
  一、对象范围
  对内江市行政区域内,所有现行房地产税制征管范围内的应税房地产进行内江市房地产模拟评税数据管理工作。
  二、数据时点
  数据时点以2010年6月30日为准,年度资料以2009年度为准。
  三、职责分工
  市局负责:一是制定《四川省内江市地方税务局房地产数据管理办法》。二是按县区局数据管理组织、采集、录入和审核三项,分别培训各局人员,确保数据管理质量和进度。三是印发《内江市房地产基本情况登记表》。
  市局分局、专业办和各县(区)地税局(以下简称各局)具体负责房地产数据的采集、录入、审核、存档等数据管理工作。
  四、工作内容
  数据管理工作包括数据采集、录入、审核、存档等四个方面。
  (一)数据采集
  1、《内江市房地产基本情况登记表》。
  对所有采集范围的房地产按一房(地)一表填写《内江市房地产基本情况登记表》。具体内容包括:纳税人基础信息、地产信息、房产信息、和房产明细信息四部分。
  2、《内江市经营旅馆、商场、超市的房地产数据补充表》。
  对经营旅馆、超市、商场这三种房地产填写《内江市经营旅馆、商场、超市的房地产数据补充表》。
  3、《内江市房地产基本情况变更登记表》。
  采集表审核录入工作结束后,如有房地产权属变更、数量增加、减少、灭失等情况发生,需填写《内江市房地产基本情况变更登记表》,在内江市房地产模拟评税软件中进行数据更新和后期维护。
  (二)数据录入
  微机登陆房地产模拟评税软件进行数据的录入工作。
  (三)数据审核
  微机登陆房地产模拟评税软件进行数据的审核工作。
  (四)数据存档
  一是对采集的所有纸制表,按要求存档保管,并注意数据的更新和后期维护。二是所有录入内江市房地产模拟评税软件现行应税税源数据,市局将从软件倒出下发各局。各局请做好税源管理的征管和建档工作。
  五、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
  1、市局试点工作办公室评税方法原理,广泛征求评估专家和税务工作人员的意见,制定《四川省内江市地方税务局房地产数据管理办法》,编制《内江市房地产基本情况登记表》、《内江市经营旅馆、商场、超市的房地产数据补充表》、《内江市房地产基本情况变更登记表》和填表说明,确保房地产模拟评税工作顺利开展。
  时间:2010年6月至2010年7月23日
  2、市局和各县局分别向当地政府相关部门获取房地产模拟评税所需资料。
  时间:2010年7月
  (二)动员阶段。
  市局按县区局数据管理组织、采集、录入和审核三项,分别培训各局人员。
  一是对各县分管领导和负责科室负责人通过对试点工作和评税知识概括性的介绍,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时间:2010年7月15日。
  二是分别到局对所有数据采集人员进行数据采集、审核的培训,确保数据准确。时间:2010年7月19日至23日。
  三是对各局数据录入人员的数据录入、审核的培训,确保数据质量。时间:2010年8月2日至16日。
  (三)实施阶段。
  1、对各局有代表性的房地产数据,要先采集和录入,参与市局评税软件本地化改造。
  时间:2010年7月27日至2010年8月27日。
  选点采集原则:各征收单位分房地产地理位置和纳税人性质、分行业等原则进行选点。一是对临街门面(自用、出租)按相邻地段和租金相近的原则分段选点。二是对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按当地《基准地价》划分的级别范围,再分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如制造业、工业、商业等)分类选点。
  2、数据采集、审核、录入工作。
  时间:2010年7月27日至2010年9月15日。
  所有采集表责任到人,所长、审核人、录入人员、税管员要签字或盖章,采集和审核率必须达到100%。登记表一式两份,由各局和所分别存档备案。
  (1)登记表的填报。税管员根据填表说明向纳税人采集和向相关政府部门取得的信息,如实填写《内江市房地产基本情况登记表》和《内江市经营旅馆、商场、超市的房地产数据补充表》,同时复印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相关证明。
  (2)初审。各征收单位组织人员对登记表中的填报项目进行初步逻辑审核,并在初审人栏内签字或盖章,确保数据的准确和完整。审核内容:一是真实性。登记表中填写内容是否与其报送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内容一致;无上述权属证件的,是否与实际情况一致。二是完整性和准确性。是否按照填表说明的要求,正确、完整地填写数据,有无遗漏。房地产有关信息是否与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供的相吻合。纳税人提供的基础信息和征管信息与征管中软中的信息是否一致。三是逻辑性。审核登记表中的各信息项目之间的逻辑关系。如:其“房、土两税”应纳税额是否与其房产、土地数值相对应;房屋总面积等于房屋明细表中的面积之和等。
  (3)数据的录入
  微机登陆房地产模拟评税软件进行数据录入工作。一是要即时录入,以防数据的丢失。二是采取集中录入方式,有利于数据的集中审核和对同一类问题进行批量修改,可提高工作效率。
  (4)数据的审核
  微机登陆房地产模拟评税软件进行数据审核工作。微机审核不通过的,要及时进行数据补充、更正。审核人员要在登记表复审人栏内签字或盖章。
  3、数据存档
  时间:2010年9月15日至2010年10月15日
  临街门面按相邻原则录入、编号、存档。数据录入完成后,分征收单位按表号进行归档。评税系统中的数据要与档案之间建立规律性的、方便查询的索引条件,称之为档案编号(即表号,表号编制方法见填表说明)。
  纸制资料交接时,要填写《房地产数据资料移交清单》(一式两份,分别存所、存局机关)。
  六、工作要求
  (一)建立责任制。一是各局要对调查工作给予高度重视,一把手为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将责任落实到人。二是各局于7月底向市局工商科报送数据管理专职人员名单,人员一经确定,中途不得变更。
  (二)规范工作标准。要严格按照本规程的要求,做细做好数据管理工作。数据采集管理工作专职人员要理解各指标项目的内涵,指导税管员开展数据管理。遇到问题,要及时上报与市局工商科,以确保模拟评税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加强部门协作。各局及时主动与各级相关政府部门联系,取得他们的配合支持,减少我们工作量。
  (五)妥善保管数据。一是按临街门面按相邻原则录入、编号、存档。二是分征收单位按表号进行归档。三是即时录入和归档采集资料,妥善保管,避免损坏和丢失现象的发生。
  (六)做好保密工作。各局数据管理过程中,要注意保密,确保不能因此引起社会不稳定因素。一是对纳税人采集数据保密。二是不得对外透露任何与房地产模拟评税试点工作有关的问题。
  (七)保证工作进度。各单位要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时间和步骤统筹安排,必须按时完成各项工作。8月27日前完成“选点”数据的采集和录入工作,9月15日前完成所有的采集和录入、审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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