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内江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内江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通知
内地税发[2010]5号
全文有效
2010年1月15日
各县、区地方税务局,市局直属分局、专业管理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年所得12万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9]154)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09年度年所得12万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2009年度自行纳税申报工作总体要求
2009年度自行纳税申报工作即将开始,各级地税机关应充分认识到做好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申报是落实总局加强对高收入行业、高收入人群个人所得税监管,促进社会公平,构建和谐社会,进一步培养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的重要举措,也是近年来总局加强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重中之重,通过开展自行纳税申报工作,达到严格执行个人所得税法,强化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各级地税机关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创新工作方法,采取措施,建立长效机制,持之以恒进行多层次、多环节、全方位的税法宣传,圆满完成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目标。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
为加强对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申报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市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以市局分管领导为组长,所得税科、征管科、工商科、行为税科、法规科、计财科、办公室为领导小组成员。市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所得税科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各局要根据自身情况成立相应的机构,确定落实个人所得税申报办法的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和工作目标,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确保《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全面实施。各级地税机关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党政的重视和支持,督促检查指导各征收单位,认真履行职责,把工作落到实处。
三、创新工作手段,提升工作质量
个人所得税的自行纳税申报政策性强,要求高,工作量大,各级地税机关要在市局的统一安排部署下,扎实开展对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申报工作,要不断总结以往好的经验和做法,创新性地开展工作。为此市局提出“五个到位”即:“优化服务到位、宣传辅导到位、排查摸底到位、重点落实到位、后续管理到位”的工作要求。
(一)优化服务到位。各局要结合我市正在开展的“优化纳税服务与政风行风评议专题”活动,进一步提升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申报工作的优质服务,注重以纳税人需求为工作出发点,积极帮助纳税人更好履行申报义务,解决申报过程中的各种问题,促进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一是在1月前要加强税务人员有关自行纳税申报的相关规定、年所得计算口径及方法、填报纳税申报表方法、自行纳税申报程序、法律责任等内容的学习培训,通过培训切实提高税务人员的政策水平,确保对外宣传和解答问题的准确性,练好服务内功。二是在1月20日前,在内江地税门户网上更新个人所得税相关政策及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申报公告和纳税申报表格,方便纳税人查询;三是对重点人群,特别是往年度已申报人群,主动上门宣传辅导,送政策上门,专门制作贺年明信片,对纳税人表示感谢和新年的问候,以及申报义务的温馨提示;四是继续开通“绿色通道”、“12366”热线服务,在纳税大厅摆放明显标记,放置便民用品,设置税收政策咨询服务岗,及时解答纳税人申报中的政策问题,简化申报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使纳税人有一个方便舒适的申报环境。
(二)宣传辅导到位。各局要尽早启动宣传工作机制,要通过各种渠道,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自行纳税申报的时间、地点、内容、流程以及税务机关优化纳税服务的具体措施等,努力营造纳税人自行申报氛围。宣传工作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09年1月20日前):一是充分发挥我局网站的优势,市局在网站上专门开辟个人所得税栏目,及时转载总局、省局有关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的资料;二是统一宣传口径,市局根据总局和省局的宣传材料,及时在当地报刊、杂志、电视台进行刊播,各办税服务场所要利用显示屏流动播放相关内容;三是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向社会告知自行纳税申报情形、对应的《纳税申报表》名称、纳税申报程序、《纳税申报表》获取、填报内容等;四是由市局统一印制宣传小册子,各征管单位要将其置于公共场所,便于纳税人领取。
第二阶段(2009年1月20日至2009年3月15日):一是通过报刊、杂志、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发布公益广告开展纳税温馨提示;二是市局将通过邮政向重点纳税人寄送明信片,开展自行纳税申报的提示,敦促纳税人如期进行申报;三是采取召开座谈会、上门服务、申报约谈等多种形式,做好高收入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纳税宣传辅导工作。
第三阶段(2009年3月16日至3月31日):各局要发布纳税申报公告或通过手机短信等方式,向高收入行业和高收入者中的特定人群再次告知自 行申报的截止日期。
(三)排查摸底到位。各级地税机关要结合辖区内企业的特点、高收入人群分布现状,开展摸底调查分析预测工作,对电力、电信、移动、石油、煤(天然)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烟草、建材、交通运输及邮电通信业、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保险业、社会服务业、咨询中介业、医疗、外资企业等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进行排查,特别是承包、承租经营者以及生产经营规模大的私营业主,从中筛选出重点监控名单,锁定重点申报范围,摸清税源底数,做到有的放矢,实行一对一的跟踪辅导,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一是利用我局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管理系统所掌握的数据,摸清符合自行申报条件的纳税人在扣缴单位的分布情况,通过纳税申报提醒、申报辅导等方式,督促纳税人办理自行纳税申报;二是充分运用利用信息化手段,使用个人所得税管理软件系统查询路径,掌握已达到申报条件需要自行申报的纳税人和两处以上取得收入的纳税人信息,引导他们主动纳税申报。
(四)重点落实到位。各级地税机关要认真研究创新申报的重点,一是要把企业工资薪金发放列支与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申报进行对比分析;二是劳务支付单位支付给个人的劳务报酬所得;三是企业支付给股东的股息红利所得;四是企业股权发生变化时支付的股权转让所得;五是中介机构、各类事务所向个人发放的报酬所得;六是合伙企业、独资企业、个体工商业大户业主取得的经营收入所得。
(五)后续管理到位。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申报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各级地税机关要按照总局、省局的要求,狠抓自行申报后续管理,巩固申报成果。一是要对自行纳税申报数据进行认真整理,核准纳税人的基本情况,审核申报数据,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同时将纳税申报数据在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上进行汇总录入归档;二是认真做好纳税人的基本信息梳理,充分利用档案资料,对其申报数据进行分类汇总,与扣缴税款比对分析,为申报期后的检查、跟踪服务、动态管理打好基础;三是稽查、征管部门要相互配合,组织专门人员开展纳税评估和专项检查,对发现申报漏项的,及时搞好纳税辅导,对心存侥幸、逾期未申报的纳税人,依法严厉查处。
四、加强督促检查,强化信息反馈
各级地税机关要加强内部信息跟踪反馈,及时收集汇总上报有关信息数据资料,报送工作情况简报和经验交流信息,进一步推动整个工作的开展。2010年1月的收入分析中应包括本单位的申报工作开展情况,申报期内应按省局的要求按时上报申报情况,各地要按报表报送格式和要求,于2010年4月2日前将申报工作总结上报至市局FTP://年所得12万元工作文件夹。市局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适时通报申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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