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征求《云南省贯彻落实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征求意见
2020.7.21
为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在我省切实有效贯彻落实,省税务局、省财政厅结合本省实际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云南省贯彻落实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征集意见,凝聚共识,接受社会监督,现将《云南省贯彻落实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及解读上网公布,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请提出意见的单位和个人,于2020年8月20日以前,通过传真、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反馈我局。
联系电话:0871-63649312(传真)
邮政编码:650051
通信地址:昆明市盘龙区白塔路304号省税务局资源和环境税处
附件:
1关于《云南省贯彻落实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的解读(征求意见稿).doc
2云南省贯彻落实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云南省财政厅
202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