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22.8.18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第50号、第53号修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和《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印花税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4号)规定,国家税务总局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税务局对印花税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宣布全文失效废止《转发<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西地税政字〔2004〕73号),现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税务局
2022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