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公开征求《自然人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征求意见
2020.6.10
为规范自然人临时从事生产经营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起草了《关于自然人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公众于2020年7月10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来信请邮寄至:昆明市盘龙区白塔路304号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处,邮编650051。
二、电子邮件请发送至ynswgsc@163.com邮箱。
三、电话:0871-63649325,传真:0871-63649322。
附件:
1.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自然人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征求意见稿).doc
2.关于《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自然人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的解读(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