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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电子税务局启用部分涉税事项实名验证功能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电子税务局启用部分涉税事项实名验证功能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20.12.25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实行实名办税的公告》(2019年第4号)。自2020年12月30日22:00起,通过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办理部分涉税业务时,正式启用实名验证。具体验证事项及验证方式如下。

一、风险实名事项(验证方式:刷脸验证)

涉税事项

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发票票种核定申请

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发票领用

二、其他实名事项(验证方式:刷脸验证、手机验证码验证)

涉税事项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

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信息变更

税务登记信息变更(非“多证合一”“两证整合”纳税人)

一照一码户信息变更

注销税务登记

税务注销即时办理

一照一码户清税申报

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清税申报

一照一码户登记信息确认

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登记信息确认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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