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丽江市税务局关于废止 《丽江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的通知》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丽江市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3号
全文有效
2022.7.1
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国家税务总局丽江市税务局决定对 《丽江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的通知》 (丽地税发 〔2016 〕 103号)予以废止。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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