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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国税发[2003]223号昆明市国家税务局转发《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金税工程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09-29 昆国税发[2003]223号 我要评论

昆明市国家税务局转发《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金税工程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昆国税发[2003]223号

全文有效

      现将《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金税工程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内部明电[2003]2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局结合我市金税工作近期云南情况,及金税工程二期完善与拓展工作开展工作情况,认真贯彻执行。现就我市金税工程工作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各局在日常的金税工程工作中必须严格按照《金税工程实用手册》中的要求及步骤操作;

      二、企业开票子系统问题应要求企业及时与服务单位联系解决,税务机关要做好协调工作,避免影响数据采集;

      三、税务端各系统发现问题后各局应及时向上级反映请示,所报情况应全面真实,不得隐瞒不报,以免造成更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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